十堰市现代历史(二)
1982年4月,十堰市和第二汽车制造厂实行政企分离,十堰市独立成立十堰市委、市政府,所辖不变。郧阳地区所辖六县仍旧。1983年,均县改为丹江口市(县级市)。郧阳地区辖郧县、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和丹江口市。1984年5月,十堰设张湾、茅箭两个市辖区(正县级)。1994年10月2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郧阳地区、十堰市合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批复》,下发《关于郧阳地区与十堰市合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通知》(鄂政发[1994]142号):“撤销郧阳地区,与十堰市实行地市合并。将原地区所属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划归十堰市管辖。地市合并后的十堰市(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