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20时许,在滨淮镇东罾大道检查点,交警在对一辆沿东罾大道由西向东行驶的苏J0***3的奥迪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赵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滨海交警现场对赵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测试结果显示赵某已达到醉酒标准。
经民警进一步查询得知,驾驶人赵某曾因醉驾被处罚过。驾驶证曾在2015年被吊销,于2020年8月重新申请办理的驾驶证,如今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却因再次喝酒开车被滨海交警查获。
据驾驶人赵某交代:自从上次吊销驾照,自己也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聚餐时还是抹不开情面喝了酒。
在去医院的路上,赵某在警车里抽打自己耳光、流泪悔恨,多次向交警表示自己十分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