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慈惠石柱
定兴县文物古迹
义慈惠石柱建于北齐太宁二年(公元562年),又名北齐石柱,位于距定兴县城10公里的石柱村西北一高台上,北距易水河250米。高台上原建有沙丘寺,现仅存石碑两通。
北魏孝昌年间(公元525—527年),杜洛周、葛荣等聚众起义,转战于定兴一带,后战败,当地民众将义军尸体合葬,并建立纪念物,初为木质,北齐官府易木为石。
石柱高7米,自上而下用六块石灰石垒叠而成,分基座、柱身和石屋三部分,其结构为莲座之上建石柱,柱巅置水平盖板一块,其上建石屋。上部截面为方形,正面有“标异乡义慈惠石柱” 题额等刻铭。柱身下半截为不等边八角形,上刻经文3000余字,记述了杜、葛起义的经过。
石屋架构式样为仿木建筑形式。石屋之柱有明显的卷刹。椽为二层,檐椽断面为半圆形,无卷刹,飞子则为矩形,左右下三面皆有卷刹,足见此工艺早在1400年前就应用了。檐椽与飞子的长度之比约五比二。角神坐于子角梁端,这是现存最早的角神实例。屋顶坡度平缓,微微向上反曲,瓦陇排列与椽飞同。观石屋之整体,各部位比例适当,形象逼真,另外是至今难得的北朝时代的艺术佳作,填补了北齐时期建筑形式的空白,是研究中国隋唐以前建筑史的重要证物。
义慈惠石柱,起于义葬,义葬又基于杜,葛农民起义。据《魏书》和《北齐书》记载:义慈惠石柱始建于北魏武泰二年(公元529年)秋,杜、葛起义失败后,义士王兴国等7人,驱车历境,沿*水东行(当时主要作战之地。“*”为*字的古文,*水亦称“濡水”,水出县,即北易水俗称“沙河”)收拾义军及百姓等残骸,不辩男女,不究姓名,合葬一墓,立木柱于墓前,情同乡里,称为乡葬,碑文中《标异乡》即含此意。都是乡里善事、急义好公、为桑梓服务者,所以称为义食、义堂。也是义慈惠石柱名之由来。
北齐天统三年(公元567年)皇帝下诏,由木柱改建石柱,经历3年,天统五年(公元569年)竣工。80年代末期,国家拨专款对石柱进行了抢修,使其保存完好。
1961年3月,义慈惠石柱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标志为基点。向东65米,向南90米,向西21米,向北28米。
慈云阁
慈云阁又名大悲阁,因阁内塑有大悲佛像而得名。位于定兴县城内中心地带,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建于元大德十年(公元1306年),明万历年间重加修葺,因佛教礼“心慈为贵,贵慈如云”,故更名为慈云阁。清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嘉庆二十四年(公元1819年)迭次修葺,始具今规模。慈云阁原为一组建筑群,分前、中、后三部,即前后山门、画廊、香亭、东西配殿,整个造型为一船形殿宇建筑。1957年10月,因扩展马路拆除前后附属建筑。慈云阁座北朝南,平面近方形,面阔、进深各三间,南北长12.6米,东西宽11.9米,建筑面积142平方米,二层楼阁式,为重檐歇山灰瓦布顶建筑,通高13.3米。构架及做法均很有特点,内外檐柱相距很近,均包于墙体之内。屋架只有东西两壁,都是利用下平*平梁,载于山面上檐昂尾上,四隅施垂柱及抹角梁。上檐斗拱五铺作双下昂,其中上昂为真昂。下檐四铺作。慈云阁工艺精巧,彩绘华丽,雄伟壮观,为元代建筑的典型作品,是中国古代建筑从宋代风格向明清风格过渡的最好例证。
1996年12月,慈云阁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塔基边缘为基线,四周各外扩45米,东至电影院门口,南至回民饭店,西至服务公司批发部,北至剧场胡同。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线为基线,四周各外扩55米,东至振兴胡同,南至箭杆胡同北段,西至民居胡同口,北至供销社批发零售商店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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