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渠是20世纪60年代,为了解决居民用水问题,林县人民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从太行山腰修建的引漳入林工程。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世人称之为“人工天河”,在国际上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
从1960年2月开始修建红旗渠,竣工于1969年7月。据计算,如把这些土石垒筑成高2米,宽3米的墙,可纵贯祖国南北,绕行北京,把广州与哈尔滨连接起来。林县是个土薄石厚、水源奇缺的贫困山区。“水缺贵如油,十年九不收,豪门逼租债,穷人日夜愁”是旧林县的真实写照。 经过豫晋两省协商同意,后经国家计委委托水利电力部批准,在省、地各级领导和山西省平顺县干部群众的支持下,在各级水利部门及工程技术人员的帮助下,县委、县人委组织数万民工,从1960年2月开始动工,经过十年奋战,终于完成。
红旗渠总干渠从分水岭分为三条干渠,第一干渠向西南,经姚村镇、城郊乡到合涧镇与英雄渠汇合,长39.7公里,渠底宽6.5米,渠墙高3.5米,纵坡1/5000,设计加大流量14秒立方米,灌溉面积35.2万亩;第二干渠向东南,经姚村镇、河顺镇到横水镇马店村,全长47.6公里,渠底宽3.5米,渠墙高2.5米,纵坡1/2000,设计加大流量7.7秒立方米。灌溉面积11.6万亩;第三干渠向东到东岗乡东芦寨村,全长10.9公里,渠底宽2.5 米,渠墙高2.2米,纵坡1/3000,设计加大流量3.3秒立方米,灌溉面积4.6万亩。
红旗渠的建成,彻底改善了林县人民靠天等雨的恶劣生存环境,解决了56.7万人和37万头家畜吃水问题,54万亩耕地得到灌溉,粮食亩产由红旗渠未修建初期的100公斤增加到1991年的476.3公斤。被林州人民称为“生命渠”、“幸福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