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境内,是中国第一个以保护自然风景为主要目的的自然保护区,同时,也是中国著名风景名胜区和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距离成都市400多千米,是一条纵深50余千米的山沟谷地,总面积64297公顷[1] ,大部分为森林所覆盖。因沟内有树正寨、荷叶寨、则查洼寨等九个藏族村寨坐落在这片高山湖泊群中而得名。
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1978年建立,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2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1978)256号文件,将九寨沟划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2年12月14日,联合国自然遗产委员会16届会议一致通过将九寨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九寨沟成为世界自然遗产,承担自然遗产公约所赋予的职责:向世界提供它拥有的并应完好无损地留给后代的最大财富,为全人类保护好这一伟大财富。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以林函护字(1994)174号文件,至函四川省人民政府,再次明确九寨沟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并根据林业部林护字(1998)97号《关于统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称的通知》,8月16日,将“四川南坪九寨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更名为“四川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1997年10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
2000年3月,根据国家林业局要求,“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更名为“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01年,取得“绿色环球21”认证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