圉城旧址
在县城西南25公里,今圉镇及前城、后城村一带。春秋时先后隶属陈、郑,西汉为圉县治,唐贞观元年(627)废县为镇,为镇治。旧址南北长2公里,东西宽1.5公里,面积3平方公里,墙基为红岗土和碎砂石搅拌夯筑而成。城址内外出土有春秋铜矛、剑、戈和汉绿釉瓷壶、陶鼎、瓮、尊、绳纹大筒瓦等文物。1986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郦生冢
在县城西南11公里高阳村西南隅,铁底河南岸。冢高15米,东西120米,南北250米,上有汉广野君郦食其及大将军曲周侯郦商墓。二墓东西并列,墓后有郦祠,建于东汉延熹六年(163),毁于民国28年(1939)。出土文物有小型砖室墓、绳纹筒瓦、五株钱等。1984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