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隶属云南省临沧市,地处东经98°52′~99°43′,北纬23°04′~23°40′之间,沧源俗称阿佤山区,也称“葫芦王地”。1949年4月,沧源佤族武装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建立了沧源县临时人民政府,1964年成立了沧源佤族自治县,是临沧市唯一的革命老区县。
2010全县辖6乡4镇,93个村民委员会,一个国营勐省农场,总人口1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93.4%,佤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5.1%,占全国佤族人口的40%以上,是一个以佤族为主体,傣、汉、拉祜、彝等20多种民族杂居的边疆民族自治县,是全国仅有的两个佤族自治县之一。
2011年,沧源佤族自治县生产总值完成17.4亿元,比2010年增15.9%,其中:第一产业完成4.77亿元,比2010年增7.8%;第二产业完成6.3亿元,比2010年增28.3%;第三产业完成6.33亿元,比2010年增11.9%。沧源古时俗称佧佤山区或阿佤山区,部份地区称“葫芦王地”。
1937年设沧源设治局。因在澜沧江支流之源而得名。
西汉属古哀牢国地。东汉属永昌郡哀牢县。
三国蜀汉属益州哀牢县。西晋至南朝梁属宁州永昌郡。北朝州至隋属濮部。
唐南诏国属永昌节度望部。
宋大理国属永昌府。元朝时南部及东北部属木连路军民总管府,西部及中部属孟定路军民总管府。明初属孟连长官司,万历十三年(1585年)属耿马土司,上隶孟定府。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属镇边直隶厅,上隶顺宁府。
民国初年在勐角董土司地设沧源行政委员会,归迤南道管辖。
1934年初发生了震惊中外的“班洪抗英事件”,同年设置沧源设治局。
1949年4月,佤族武装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推翻国民党设治局,成立了沧源县临时人民政府,归普洱专区辖。
1951年成立县人民政府,驻地在现岩帅镇。
1952年,划归缅宁(临沧)专区辖,同年12月县政府机关迁驻勐董。
1958年9月24日,国务院批准成立“沧源佧佤族自治县”;1963年9月定名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于1964年2月28日正式宣布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