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墓
《中国名胜词典》载:嵇康墓在安徽省涡阳县城东北30公里的嵇山南麓。嵇康(774--763),字叔夜,三国曹魏时人。著名的文学家、音乐家,官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其与当世名士阮咸、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为友,常驻聚会于竹林之下,时称“竹林七贤”。因政治上拥护曹魏,反对司马氏集团篡权,为司马昭所杀。临刑前,他拒绝了二千太学生的营救,索赔琴弹了一曲已成绝响的《广陵散》。后葬于此。嵇康墓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嵇康(224年-263年,一作223-262年),字叔夜。汉族,谯郡铚县(今安徽省濉溪县临涣镇)人。三国曹魏时著名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嵇康为曹魏宗室的女婿,曾娶曹操曾孙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后因得罪钟会,为其诬陷,而被司马昭处死,年仅39岁。
嵇康身后留下了许多文学作品,不仅反映出时代思想并且给后世思想界文学界带来许多启发。其次,及其人格魅力令他在当时亦属名士,他的事迹与遭遇对于后世的时代风气与价值取向有着巨大影响。在他身上集合了政治人物、文化人物、宗教人物等多重属性,后世学者对他的解读也趋于多元化。
嵇康信奉道教,注重养生。曾著《养生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