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住天上的馅饼,绕开地上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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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住天上的馅饼,绕开地上的陷阱

随着微信的流行,不少商家开始了一股新的“赞”营销热潮。但是,你可能不知道微信点赞背后的秘密。在江苏,多数微信“赞”营销就被曝存在着噱头多承兑少现象。

1.商家微信“赞营销”受热捧

现在,不少商家利用微信开始了一股新的“赞”营销热潮,如:“集齐40个‘赞’可获得××影券1张”、“收集134个‘赞’来店可享受价值298元的双人法式大餐”……只要在微信朋友圈集够一定数量的好友“赞”,就能获得诱人的礼品。很多市民表示举手之劳,乐于尝试:

市民:有意思啊,微信圈啊,我们平时就是玩这个,点赞一下对我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市民:这是个网络平台,可以得到点利益,可以促使朋友之间的感情。

2.口惠而实不至 微信“赞营销”陷阱要比馅饼多

然而,“赞营销”商家有的是真心实意,有的却纯粹为了赚噱头没有承兑,事实上陷阱可能比馅饼多得多。春节后,江苏省消协组织已经接到几十起此类投诉。比如南通市民花小姐参加了一个影城的点赞换电影票的活动,可是却发现自己被忽悠了。

花小姐:集好之后,我截图发到微信号,那个微信就让我注册,我注册了,但他并没有贴出集赞获奖的名单。觉得活动是假的,我以后也不会参加了。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商家的“赞”营销活动,只强调集满多少个“赞”就获什么奖品,可对于奖品数量是多少、兑换需要什么具体要求等信息都未列出,这也使得最终的兑奖完全是商家说了算。有的积“赞”活动领取时会被告知已经过了领取日期;有的兑换时商家称已没货,让再等等,最后不了了之;有的会“突然消失”;有的则让你集满30个再集50个,永无休止。遍布陷阱,让人防不胜防。

江苏省消协秘书长童天武:我们认为,这是对消费者的选择权的一种侵犯,违反了《消法》所赋予的消费者的选择权。当然,商家会提出各种理由,但是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看,我们觉得都无法自圆其说。

童天武也坦言,尽管目前多数“赞”营销确实存在噱头多承兑少现象,但因为参与者没有付出金钱,就很难按正常的消费纠纷来处理,也很难获得加倍甚至十倍的赔偿。但是《广告法》规定,商家只要发布了营销活动,就必须兑现承诺,否则可按照虚假广告和宣传来依法处理。建议消费者再碰到此类活动,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按照《广告法》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