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县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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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历史

双流历史悠久,古称广都。古蜀国王蚕丛、杜宇、开明氏等曾先后以广都瞿上、樊乡为国都。周慎靓王五年(秦惠文王更元九年,公元前316年),秦灭蜀。周赧王元年(秦惠文王更元十一年,公元前314年),封子通为蜀侯,以陈壮为相,以张若为蜀国守。双流地属蜀郡。[2]西汉武帝元朔二年(前127年),置广都县,属蜀郡。王莽时(9年),广都县更名为就都亭。东汉永平元年(58年)复名广都县。

蜀汉时期,广都县隶属关系不变。

东晋永和八年(352年),以蜀之流人置宁蜀郡(侨郡),广都县改属宁蜀郡。北周武成元年(559年),废宁蜀郡,广都县仍属蜀郡。

隋仁寿元年(601年),避炀帝杨广讳,借左思《蜀都赋》中“带二江之双流”语,改称双流,属蜀郡。

唐龙朔三年(663年),析双流县复置广都县,同属成都府。

北宋时期,双流县、广都县仍属成都府。熙宁五年(1072年),废陵州,以贵平、籍县为镇,划入广都县。南宋时期,隶属关系不变。

元世祖忽必烈中统元年(1260年),废广都县入双流县。至元十二年(1275年),双流县属成都路录事司,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隶四川等处行中书省。

明洪武九年(1376年),改四川等处行中书省为四川布政使司。洪武十年(1377年),撤销双流县建制并入华阳县。洪武十三年(1380年),复置,隶属关系不变。崇祯十七年(1644年),张献忠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双流县曾一度属“大西”。

清康熙六年(1667年),双流县并入新津县(曾一度用名“新双县”)。雍正八年(1730年),复置双流县,属成都府。

民国3年(1914),属西川道。民国18年(1929)直属四川省辖。民国24年(1935)属四川省第一行政督察区,直至解放。

解放初,析四川省为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区并设行署。双流县属川西区行署温江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2年撤销行署,恢复省制,设专员公署,双流县属四川省温江专员公署。1959年双流县曾一度与华阳县合署办公。同年7月,撤销双流县建制并入温江县。1962年复置县,隶属关系不变。

1965年,撤销华阳县建制,将华阳县管辖的乡区部分 并入双流县。(注:在1928年成都市正式建置时,华阳县、成都县的城区部分被合并为成都市)。1976年,仁寿县籍田区划入双流县。同年,双流县划归成都市管辖。至今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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