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因境内“山出白石,明润如玉”而得名。
璧山,春秋战国时,县境为巴国地。
东周,周慎靓王五年(前316年),秦灭巴。周赧王元年(前314年),秦置巴郡江州县,县域为江州县属地。秦汉、魏晋南北朝,循周朝制。隋朝,璧山县境为巴、江津二县地。唐朝,至德二年(757年),壁山建县,属渝州,县域包括今璧山县、永川市、沙坪坝区含谷镇、北碚区澄江镇。大历十一年(776年),分壁山县西南部分地置永川县。北宋,崇宁元年(1102年),渝州改名恭州,壁山县隶属恭州。南宋,淳熙十六年(1189年),升恭州为重庆府,壁山县属之。元朝,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壁山因“地广人稀”并入巴县。明代,成化十九年(1483年),复置壁山县,属重庆府。
清朝,康熙元年(1662年),以“户口尚少,停壁山县铨,以永并治之”(即由永川县代管)。雍正七年(1729年),复置壁山县,隶属川东道重庆府。至乾隆年间,县名已由“壁山”改为“璧山”。
民国三年(1914年),璧山县属四川省川东道。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四川省下设行政督察区,璧山县属四川省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9月6日,国民政府将成渝、川黔公路两侧重庆周围80千米的范围,划为重庆卫戍区和陪都迁建区,璧山县属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璧山县属川东区巴县行政专员公署管辖。1949年12月20日,巴县行政专员公署改驻璧山,更名璧山行政专员公署,辖璧山、江津、永川、大足、合川、荣昌、铜梁、潼南8县。1951年4月,璧山专署迁至江津,改名江津专区,1960年专署又迁往永川,璧山县属之。1968年,江津专区更名江津地区,1981年,又更名为永川地区,璧山县先后属江津、永川地区。1983年4月1日,永川地区并入重庆市,璧山县属重庆市。1997年重庆直辖,璧山县隶属重庆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