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历史

历史

盖州历史

盖州市位于辽东半岛西北部,地处沈大高速公路经济带中部,是国家批准的对外开放城市。东与岫岩县、庄河市相邻;南与大连市接壤;北临营口市和大石桥市;西濒辽东湾和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具一市连三港(大连港、营口港、鲅鱼圈港)之利。中长电气化铁路、哈大公路、哈达高速铁路、沈大高速公路、庄林路纵贯全境,从盖州驱车2小时,即可到达大连周水子和沈阳桃仙机场,从盖州驱车30分钟即可到达建设中的营口支线机场,区位十分优越。总面积2915.2平方公里,辖21个乡镇、6个办事处,总人口72万。有汉、满、回、朝鲜、蒙古、壮等民族。

盖州市古称辰州,早在二千多年前的汉代就是商贾云集的辽东重镇。清代中叶,成为东北的“财货通衢”,“名闻八闽,声达三江”。

战国时期,燕国开拓辽河流栈,盖县属辽东郡。

秦统一六国后仍属辽东郡。

西汉、魏晋时期,于盖县北设文县(今大石桥市的汤池),南设平郭县(今盖州城),统归辽东郡管辖。

东晋十六国时期的前燕、前秦、后燕,属平州的平郭县。公元407年北燕建立后,盖县一度被高句丽割据,并筑建安城(今青石岭的高丽城),置建安县。

唐高宗总章元年(668年)于建安城设置建安州都督府。

辽于建安城置辰州,故盖县有古辰州之称。

金代改辰州为盖州。

元代置该盖州路,治所仍设在建安城。

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年)把熊岳、汤池二县并入建安县。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年)建安县并入盖州。

明洪武四年(1371年)废元代州为卫,改盖州为盖州卫。翌年改筑新城(今盖县县城)。

清康熙三年(1664年)置盖平县,隶属奉天府。

中华民国成立后,盖县继称盖平县,属奉天省。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寇侵占期间,仍属奉天省盖平县。

1945年“九·三”胜利后,成立盖平县人民政府,属辽南行政公署管辖。

1946年6月,辽南行署曾于万福庄增设万福县。

1946年冬至1947年春,盖县一度为国民党所占领。

1947年6月人民解放军收复盖县。

1948年十月撤销万福县并入盖县,属辽东省管辖。

1954年辽东、辽西两省合并为辽宁省,盖县属辽宁省。后为营口市辖县。

环境

盖州地貌特征为“六山三水一分田”,属辽南丘陵地带,地势东高西低,东部和东南部为高山和丘陵,西部和北部为平原。

气候温和宜人,全境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9.5℃,降水量636.3㎜,无霜期189天,四季分明,日照充足,寒暑适中,温和宜人。

全市共有十几个民族,即汉、满、回、朝鲜、蒙古、锡伯、达斡尔、羌、俄罗斯、鄂温克、鄂伦春、赫哲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