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徐水县城西10公里,遂城村西200米,张华村南300米,徐大公路北50米处,几棵一人来高的小柏树中,有一座千年古墓。墓座北朝南,封土直径长约3米,高1米。墓侧有一大一小两块石碑,较大的石碑是清代安肃县令谢昌言在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所立。这就是河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刘伶墓。谢昌言在《刘伶墓碑记》中载“伯伦生于晋,本沛人也。志载其与张华善,访之而卒于此地,遂葬焉。”当年墓旁还建有酒德亭,可惜早年被毁,今残碑尚存。碑为大青石质地,高103厘米,宽68厘米,厚19.5厘米。碑首线刻二龙戏珠纹饰,正中楷书“万古流芳”,碑阳楷书“重修刘伯伦墓重修酒德亭碑记”,碑文底下线刻睡莲花瓣。碑阴上首线刻云朵纹饰,正中楷书“碑阴题名”四字,镌刻捐资者姓氏。
刘伶,字伯伦,,西晋沛国(今安徽宿州)人。西晋“竹林七贤”之一。他身高六尺,不仅矮小而且容貌极其丑陋。但是,他的性情豪爽,胸襟开阔,不拘小节。虽然家境穷困,但他并不以为意,叹生逢乱世,报国无门,常以酒消愁。平常他不滥与人交往,看淡人情世事,曾官职建威参军。晋武帝泰始年间,对朝廷策问,他强调“无为而治”,以无能罢免。而后,刘伶更是日日“醉乡路稳宜频到”。据《晋书》记载,他常乘鹿车,手提壶酒,命仆人荷锹跟其后。并说道:“如果我醉死了,就地把我埋葬”。有一次,他醉酒后跟人吵架,对方挥拳就要打他,刘伶却镇定从容地说:“我这像鸡肋般细瘦的身体,那有地方可以安放老兄的拳头。”对方听了,笑而放拳。
有一次,他的酒瘾发作,要求妻子拿酒来,他的妻子哭着把剩余的酒洒在地上,摔破酒瓶,涕泪纵横地劝他说:“你酒喝得太多了,这不是养生之道,请你戒了吧!”刘伶回答说:“好呀!可是靠我自己的力量是没法戒酒的,必须在神灵前发誓,才能戒得掉。就烦你准备酒肉祭神吧”。他的妻子信以为真,听从了他的吩咐。于是刘伶把酒肉供在神桌前,跪下来祝告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说完,取过酒肉,结果又喝了个大醉。平日,他放荡荒唐、玩世不恭,终日醉醺醺,时常在家里脱光了衣服饮酒。客人进屋找他,假如有人讥讽,刘伶大言不惭,竟傲然说道:“天地是我的房屋,室内是我的衣裤,你们为什么要钻进我的裤裆里来?”
张华,西晋遂州人(今衡水遂城镇),汉高祖重臣张良的后裔,以才华超人受朝廷重用,官至中书令。一生著述颇丰,以《博物志》最为著名。他还是一位书法家,世称“章草八家”之一,流传至今的有草书《得字帖》、《时闻帖》等。当时张华赋闲在家,刘伶久慕张华的才华和为人,决定携妻北上,不远千里到遂州(现河北徐水)访张华。
刘伶来到遂州,见一酒楼,酒旗高挑“润泉涌”三个大字,门上贴一副对联,上联:猛虎一杯山中醉;下联:龙饮两盏海底眠;横批:不醉三年不要钱。刘伶心想,好大的口气。于是进店端起一碗酒一饮而尽,顿觉馨香无比,暗道好酒。喝干第二碗,只觉神清气爽。待痛饮三碗后竟有飘飘欲仙之感。霎时间,刘伶神思泉涌,于是向店家索来笔墨,在壁上一挥而就,写下千古名篇《酒德颂》。题罢便昏然睡去。过数日不醒,伶妻以为醉死,便埋。三年后,店家来讨酒钱。伶妻大怒:人都让你们醉死了,还敢来讨酒钱!你朝死人要去吧。店家便到刘伶坟前,请人扒开封土,打开棺木,却见刘伶面色红润,与三年前无异,且正发鼾声。少顷,只见刘伶坐起,醉眼蒙眬,咂咂嘴,伸个懒腰,连呼:好酒哇,好酒!从此之后,“刘伶醉酒,一醉三年”的传说便家喻户晓,流传至今。
刘伶访到张华,二人一见如故,谈古论今,抨击时弊,倍感相见恨晚。张华常用当地佳酿“润泉涌”招待他。刘伶尝遍各地名酒,感觉此地之酒最为香醇,又有挚友相伴,于是乐不思蜀,终老徐水。张华在村前择地厚葬了刘伶。后来,赵王伦谋废贾后,张华不从,被杀,死后葬于遂城西,村子因名“张华村”。南宋祥兴元年(1278)冬,文天祥兵败被俘,在押往元大都途中经过徐水时,曾作《遂城道中》一诗,有“冷烟衰草千家冢,流水斜阳一点村”之句,这“千家冢”之中就有刘伶墓,那“一点村”之中也应有张华村吧。清代微服私访的乾隆为此地美景所动,欣然提笔,写下《安肃道中》:“菜畦果圃连溪坞,瀑水东流一带斜。怪底山川饶秀色,村名犹自号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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