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沽口炮台3

历史

大沽口炮台3

修建大沽口炮台遗址公园,南北长约一公里,东西宽半公里。主要内容包括:公园入口处设计圆弧炮墙;临海一面修建仿古炮墙,总长一千零五十米。
大沽口炮台遗址公园建设项目,拟利用大沽口炮台的知名度,依靠遗址本身的优势条件,建设一座具有鲜明古战场特色的文物旅游城,使之成为天津乃至全国著名的旅游景点。
该遗址公园总规划用地约93.80公顷,根据天津市塘沽区委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于2005年做出的《大沽口炮台保护总体规划》,本着对现存文物遗址的保护和开发的原则,拟建设包括遗址博物馆、娱乐中心、停车场及防潮坝在内的4个主要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年接待量可达到30万人次。
依照《大沽口炮台保护总体规划》,该遗址公园规划有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其中重点保护区围绕炮台遗址向周边扩展50米分布,西侧以滨海大道为界,面积约25.38公顷,占到遗址公园规划用地的27.06%;一般保护区为重点保护区之外的其他规划用地,面积约68.42公顷,占到遗址公园规划用地的72.94%。
大沽口炮台遗址周边建设控制地带依照保护区的规划,以及规划区建设控制强度,共划分出3个等级的控制地带,即:一类控制地带、二类控制地带和三类控制地带。其中一类控制地带土地使用性质限定为文物古迹用地和城市公共绿地,适宜建设项目仅限于符合遗迹文化价值的文化和娱乐设施;二类控制地带土地使用性质以一类居住用地为主,适宜建设低层和多层住宅,以及无污染的公建设施,建筑限高10米;三类控制地带依照2002年塘沽区总体规划确定,其土地使用性质以一类居住用地和金融用地为主,建筑限高24米。
该遗址公园规划用地地处保护区规划的一类控制地带范围内,建设项目均属保护性设施和围绕炮台遗址开发建设的相关旅游附属设施,与保护区规划要求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