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农场

历史

沙洋农场

  中国三大劳改农场之一 ——沙洋农场建于1952年8月13日,是一座关押、管教各类犯人、监督其参加生产劳动、改过自新的特殊农场。地跨荆门、潜江、天门、钟祥、京山,沙洋6县市,总面积2100平方公里。总部设于沙洋城区。1995年6月,更名为沙洋监狱管理局,行政级别副厅。
沙洋农场创建于1952年8月13日,是一座关押、管教各类犯人、监督其参加生产劳动、改过自新的特殊农场。地跨荆门、潜江、天门、钟祥、京山5县市,南北58.8公里、东西36公里,总面积2100平方公里。其总部设在沙洋城区。
  1952年秋,湖北省委、省政府根据毛择东主席在全国第三次公安会议上所作的“为了不让判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坐吃闲饭,必须立即着手组织劳动改造工作”的指示和全国第一次劳改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湖北省第二次劳改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在沙洋地区划定区域范围,创建沙洋农场,将省内原计划调往西北的罪犯和撤销省属专县劳改场所后的罪犯集中沙洋进行劳动改造。
  为加强对沙洋农场的建设和管理,1953年3月,省政府抽调有关部门负责人,成立“沙洋农场建设委员会”,由程坦担任主任委员,张体学、陈一新、夏世厚任副主任委员。5月,李先念发布命令,建立沙洋国营农场医院,定名“湖北省沙洋国营农场医院”,7月,又将省公安厅第四处迁至沙洋,与农场合属办公,8月,省委批复成立了中共沙洋农场委员会。后来,沙洋农场几度易名,1995年6月,更名为沙洋监狱管理局,行政级别副厅.
  关于沙洋监狱管理局  1952年8月13日,湖北省国营沙洋农场正式成立,此为对外称号,对内叫作“湖北省劳动改造管教纵队”。
  1956年5月30日,湖北省公安厅决定,撤销沙洋农场总场,成立省劳改局驻沙洋办事处,将分场并成大场。
  1956年9月19日,省委决定,撤销沙洋农场办事处机构,成立中共湖北省沙洋农场委员会和沙洋农场管理委员会。
  1957年12月21日,省委决定撤销沙洋农场管理委员会,成立中共湖北省沙洋农场管理局委员会和沙洋农场管理局。
  1958年1月4日,省委决定,自1月起,沙洋农场由荆州专署统一领导,相关业务由省公安厅、财政厅共同研究下达。
  1960年1月,省委将沙洋镇建成专区直辖市,省委决定,沙洋农场由荆州市委和沙洋市委双重领导。
  1963年,沙洋农管局收归湖北省公安厅领导。
  1971年12月,湖北省革命委员会以鄂革政法[71]第44号文明确沙洋农场管理局为地区级单位。
  1981年2月21日,湖北省劳改局通知,为逐步建立劳教工作管理体制,决定沙洋一农场改为沙洋劳教所,生产、财务从1981年1月1日起由省劳改局直接领导。后来,省劳教局成立,劳教工作正式从监狱管理部门分离出来。
  1983年7月,沙洋农场管理局由省公安厅移交给省司法厅领导。
  1985年1月,省政府以鄂政函[85]8号文批准沙洋农场管理局为副厅级
  1995年8月,沙洋农场管理局更名为沙洋监狱管理局
  2009年12月 根据(鄂文〔2009〕18号)精神,设立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副厅级),为省司法厅管理的行政机构,挂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牌子
改革开放后直至监狱体制改革前,沙洋监狱局沿袭的是发端于计划经济时代“监企社合一”的监狱管理体制。沙洋监狱局除设有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总医院、电力局、商业局、供销处、农科所、局中学之外,各监狱还重复建设有中小学校、派出所与监狱医院。这一体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优势,对监狱工作的起步与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