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历史文革动乱

历史

大兴安岭历史文革动乱

在十年“文革”动乱时期,大兴安岭的第三次开发建设几经曲折,多次更迭,截止1976年“文革”结束,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共辖呼玛县一县,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等二旗,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林业局)、塔河区(林业局)、新林区(林业局)等七区,吉文林业局、甘河林业局、阿里河林业局等十二个林业局。直属企业事业单位19个。回头看这十余年艰难开发建设,虽然打造出历史辉煌,构建出高度的公有制,但却存有严重历史积弊。如: “三单一大” (单一的所有制,单一的计划经济,单一的木材生产;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 的经济格局。如:艰苦创业奉献后,生活却是长期一贯制。穿的是老三色(黑、蓝、黄);吃的是老三样(土豆、萝卜、白菜);住的是老三居(“板夹泥”、“白大块儿”、“金镶边”);精神信仰的是天天读“老三篇”(“毛著”);主要经济生活是老三段(采、集、运);文化生活是老少三代共享“八个样板戏”。
1978年8月,大兴安岭地委领导全区人民拨乱反正,正本清源。肃清了“左”的影响,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于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四项基本原则”和“四个现代化”的新时期应运而生,命运使大兴安岭人面临必由之路的新抉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的大潮涌进万里兴安。林区人民确立了新的理念,继承和发扬大兴安岭精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带领全区人民聚精会神进行经济建设。开始了改革开放的新长征,开始了探索国有林区现代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之路。
1979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恢复内蒙古自治区原有区划的通知》。决定将黑龙江省的呼伦贝尔盟和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通知》指出:“为了有利于林业生产的发展,按1966年4月国务院115号文件批复精神,将鄂伦春自治旗的加格达奇、松岭两区,仍归黑龙江领导……同时,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财政部、林业部决定,将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改为林业部直属企业,属国家计划单列单位,林业管理局与地方行政合署的工作机构分开,各自设置自己的工作机构。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隶属于黑龙江省林业总局。大兴安岭林区借鉴农村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的经验,尝试林业改革。首先在呼中林业局推行“五定一包”(定产量、定质量、定人员、定设备、定费用、包成本)的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
1980年9月4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批准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更名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成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此,全区总面积为8.46万平方公里。
1981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1)设立塔河县(2)设立漠河县, 1982年3月6日,大兴安岭林管局企业管理体制(计划、财务)单独运作,仍直属林业部,与行政公署合署办公。全区森工企业在全面“企业整顿”中,普遍建立和健全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各项改革尝试冲击了旧的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搞活了部分企业,明显提高了管理素质和经济效益,迅速萌生了经济增长因素。
鉴于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与林业管理局的工作机构单独分设,而各县、区与林业局实行的室政企合一体制,给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行政公署与林业管理局在1983年9月再次实行合署办公。至1983年,共修建铁道792公里,桥梁124,隧道14座。为铭记他们的丰功伟绩,缅怀英勇献身的烈士,在加格达奇北山特立“铁道兵开发大兴安岭纪念碑”。
1984年6月,全林区围绕林业经济规律,从林区特点和森工企业特点出发,从企业内部经营承包、扩大企业自主权、改善企业外部环境等方面入手,对旧管理体制和经营机构实施手术。全区农村也普遍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实行土地承包经营。
1985年后,在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引下, 林区开始全面落实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法》和“三个条例”。
1986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准行署、林管局所在地加格达奇区为县级区建制。大兴安岭地区积极打开山门,“南联北开”。与院校、科研单位和发达地区合作、合资、合技,建立企业与项目,打破长期以来自我封闭的局面,区域经济形成开放性发展。
大兴安岭地区新时期的开发建设历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林区发生震惊中外的“5?6”特大森林火灾。经过5.8万军警民28个昼夜的奋力扑救,终于将大火扑灭。全区人民在巨大灾难面前没有被吓倒,而是继续发扬大兴安岭精神,顽强拼搏,出色地经受了非常时期艰难困苦的严峻考验,胜利地完成了“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抢采抢运烧死木”、“恢复森林资源”的艰难历史任务,谱写了气壮山河的三曲胜利凯歌。为了从历史中吸取沉痛的教训,纪念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在大兴安岭地区的漠河县建成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纪念馆并对外开放,馆内主要展示“5?6”火灾造成的损失后果及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有关历史文字、图片、实物等。分别从大火起因、造成损失、各方支援、恢复重建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翔实的介绍。纪念馆以事实教育后人吸取火灾教训,纪念馆以事实展示了大兴安岭人不畏困难,重建家园的勇气和力量。同时赞扬了大兴安岭人战胜困难的英雄气慨及全国各地和世界人民对灾区的支援,有效促进了护林防火与保护绿色资源意识的提高。
1987年,大兴安岭地区推行三个层次三种形式承包经营责任制后,改革向纵深和全方位发展。林区经济开始由单纯的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市场经济转换。企业增强了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能力。区域经济出现多种所有制并存,多元产业结构的新格局。各地在改革中,积极实施地委、行署、林管局“以林为主,采育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经济战略,发展替代产业,形成木材生产、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三位一体的主体经济格局。
国务院也决定改变大兴安岭林区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为此,黑龙江省委和国家林业部重新调整了地委、行署和林管局的领导班子,改变了从1964年开发建设以来党、政、企领导干部职务交叉,互相兼任职务的体制,政、企各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作机构。但由于财务、经济、管理、供应、防火等体制的制约,以及其他一些复杂因素的影响,政、企分设的管理体制在经过一年的运行后,日益暴露出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为此,黑龙江省委于1989年1月又恢复了大兴安岭政企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行政公署的专员、副专员与林业管理局的局长、副局长职务实行相互兼任、交叉的领导体制。
1991年,国务院确定大兴安岭林管局为全国首批55家企业集团之一。1996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成立。1996年3月,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是全国首批100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企业之一,也是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点国有林区之一。
截止1992年底,大兴安岭地区仍是地跨两省区、两地盟,管辖三县、四区、十个林业局,实行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
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改革开放开始了春天的故事。大兴安岭人民于1995年胜利地完成了“八五”计划(1991~1995年)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实现国民总产值115.9亿元,比“七五”期间(1985~1990 年)增长21.9%。在辉煌“八五”期间,大兴安岭地区出现前所未有的,令为林业建设“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的父老乡亲们无法接受的,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以下简称“两危”)。
“九五”计划(1996~2000年)开局时,由诸多因素造成的“两危”日益加剧,经济社会发展举步维艰。为了走出困境,大兴安岭地委于1994年12月做出《关于再次创业,加快发展的决定》,带领全区人民进行以深化改革为主旋律,以结构调整为突破点的“二次创业”(大兴安岭开发会战,为一次创业)。大兴安岭地区抓住改革的机遇,充分利用地缘优势,以市场经济的新观念、新意识、新思维、新举措、新作为,以所有制、经济增长方式和“三个有利”为方向,全面深化各项改革,重塑大兴安岭经济和社会发展,决心走出“两危”困境。在困难与希望并存,机遇与挑战同在形势下,全区人民继承和发扬大兴安岭精神,团结奋斗,继往开来,向“二次创业”进军。
在“二次创业”中,大兴安岭地区不断深化企业改革,积极实施“抓大放小,分层启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企业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1996年1月,国务院批准大兴安岭林管局成立森工企业集团,全区人民抓住林区集约化发展的契机,加大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力度,对应市场经济,遵循现代企业制度,按企业集团模式改造重组。创造和改善企业发展和环境,把企业推向市场。同时全民所有制向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方式转变,从而激活了林区经济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