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军设官如下: 知军事1员,系军行政首官。第一任知军事为段鹏,其兼任兴化县知县事。知军事职掌总理郡政,宣布政令,凡农桑、孝悌、赋税、徭役、钱谷、狱讼之事,兵民之政,无所不管。 通判1员,佐助知军事掌政务。宋崇宁元年(1102年)始设。 军事判官1员,系幕职,总理文书斟酌移接。庆历元年(1041年)后改称知判官厅公事,元祐元年(1086年)后改称签书判官厅公事,后复称军事判官。 录事参军1员,系幕职(录事以下为曹官),掌军院庶务,乾兴元年(1022年)始设。元祐三年(1088年),该衔兼司法。政和二年(1112年)后,不兼他职。 司理参军1员,系刑曹官,掌管监狱、审讯罪犯之事。 司法参军1员,系议曹官,掌议法断刑。元祐三年至政和二年,该衔以录事参军兼之。 司户参军1员,系户曹官,掌户籍、赋税、仓库之事。宣和三年(1121年),兴化军省去户曹,以刑曹兼之。建炎二年(1128年),司户1员以司法参军兼。 军学教授1员,掌训导诸生、课试之事。庆历四年(1044年)始设。 兵马都监1员,掌提举兵马公事。 兵马监押1员,以兵马都监兼。在城巡检小使臣。 迎仙寨巡检1员,系小使臣,衔带监。 击幕寨巡检1员,系小使臣,兴化军泉州巡检捉私盐兼沿海巡检。 兴福都巡检使1员,系大使司臣。由福建路安抚使司参军统领。在萩芦置寨。 兴福缉捕官1员,系差使臣。掌兴化军、福州沿海缉捕,隶属萩芦寨。 兴福二县巡检1员,系小使臣。巡检兴化、永福二县地,负责捉私盐、私茶、盗贼之公事。 兴泉巡辖马递铺1员,系小使臣。巡辖兴化军,泉州马递铺。 税务监官1员,系小使臣,兴化军在城商税、盐务监官。 此外,另置宗室祠禄添监7员,主管道观、岳庙监税;戚里添监不厘务1员,使臣正任厘务2员,谏汰离军大小使臣下班副尉监岳庙15员,十三处战功大小使臣添差不厘务4员,归正官16员,忠顺官23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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