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历史沿革

历史

兴安盟历史沿革

古代时期

春秋战国时

期到秦代,这里是东胡人的游牧之地。汉、魏、晋时期为鲜卑属地。南北朝时期为室韦地。唐代时期,该地区分别隶属于室韦、松漠、饶乐三个都督府。辽代为上京道泰州辖地。金代为临潢府泰州辖地。金朝在大定年间开始修筑规模宏大的金长城,总长近5000公里,在兴安盟境内通过的共有4条。元代,兴安盟地区归辽阳行省州所辖。元太祖成吉思汗在统一中国北方后,分封近戚功臣,兴安盟一带为其三弟帖木哥斡赤斤的封地。明朝为泰宁卫辖地。清代,居住在兴安盟一带的是科尔沁蒙古。清廷对蒙古地区的管理,沿袭了满洲八旗制度,拆散蒙古部落,编成盟旗,使其互相制约,无法联合。[2]

民国时期

民国延续了清代的蒙古封建王公制度,盟旗的设置和区域均未改变。

值得一提的是,震惊中外的“中村事件”就发生在兴安盟科右前旗的察尔森镇。此事外后来被日本侵略者作为一个借口发动了“九一八”事变。“九一八”事变后,日寇的铁蹄践踏着中国东北的大好河山。1932年6月,兴安盟在“伪满洲国”统治下设立兴安省,省府驻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

1945年8月,苏联对日宣战后,王爷庙的日伪分子处于极度混乱状态。8月11日,伪“兴安陆军军官学校”400多名青年军官学生起义,投向人民的怀抱。后来,他们在中国共产党的关怀领导下,成为内蒙古人民革命斗争的一支武装力量。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了推进内蒙古自治运动的统一,于1945年11月在张家口成立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

1946年1月16日,内蒙古东部葡些民族上层人士,在兴安盟的葛根庙召开了东蒙人民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东蒙自治政府,并建立了东蒙自治军。兴安盟也同时成立,上属东蒙自治政府,下辖五旗一街:西科前旗、西科中旗、西科后旗、喜扎嘎尔旗、扎赉特旗、王爷庙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