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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康伯(1097— 1165)南宋大臣,抗金宰相。字长卿,一字安侯,弋阳县南港口乡南山人。 徽宗宣和三年进士。历官高宗参知政事、右相、左相、孝宗枢密使、左相兼枢密使。南宋时期 金兵南下侵宋,陈康伯力主抗金,危难之际,他迎眷属入临安,荐虞允文参谋军事,在采石大败金兵。病死于京城任所,归葬于弋阳县新政乡九龙岗。 宋高宗曾称赞陈康伯“静重明敏,一语不妄发,真宰相也。”
陈康伯,生于宋哲宗绍圣四年,卒于孝宗乾道元年,年六十九岁。宣和三年( 1121)中进士。而 后历任太学正、柯州代理知州、太 常博士、枢密院大计议官、泉州知州、汉州知州、吏部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等职。在绍兴三十一年三月拜左仆射与汤思退共同辅佐朝政。
建炎末,衢州常出现盗匪之祸,身为衢州通判的陈康伯,力督州兵济王之师,进行讨伐,并成功捣毁了盗匪在衢州的势力。高宗为奖励其功劳,提升为太 常博士,后改任提举江东常平茶盐,再后担任了枢密院大计议官。此时,虽然说陈康伯是与秦桧同朝为官,而且与秦桧在太学中有有旧交,但是,陈康伯却是与与秦桧在“泊然无求,不偷合”。在秦桧死后,陈康伯出任吏部侍郎,在次任是他就提出“节用宽民”,要求朝廷节俭岁用,采取有所入则储备其中十分一二以预防水旱灾害。在秦桧当政的时候,有的官吏为了迎奉秦桧的喜好大兴冤狱,而陈康伯挺身而出平谳多次于朝廷上直述冤情,保护了诸多士大夫,通过这些措施以此来节省费用,减轻百姓税赋,平反冤狱。高宗登基后不久就拜陈康伯为参知政事。
绍兴十一年十一月,宋高宗和金人修定和议。这一和约给宋、带来了二十年相对比较安定与平和的社会生活生存环境。二十年后的绍兴三十一年五月,完颜亮即位,欲乘天下之乱,积极地准备再次入侵南宋王朝。同年 5月金国以贺天申节为名派出使节,口出蛮言,竟然要求宋朝廷将淮、汉地划割给金。面对金人的无理的要求,朝中围绕着与金是战还是和进行激烈的争议。内侍省都知张去为阻止用兵而陈退守避国策,中外妄传幸闽、蜀,劝说高宗退避福建、四川。侍御史陈俊卿就主张起用张浚并要求治张去为之罪以振作士气。当时身为右相的朱倬却无一语,不表态。大敌当前,时为左相的陈康伯极力主张抗金,反对退避与和议。认为金敌撕毁盟约,天地共愤,面对金对南宋侵害,认为朝廷有进无退,只要朝廷圣意坚决,则广大将士抗金士气自然倍增,主张并分三路坚决抗击金兵。他的主张得到了大学士宋苞的支持,一时之间主战派占据了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