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原名是沔阳县,到现在已经有1500多年的历史了。南朝梁天监二年(公元503年)设沔阳郡,建国初设沔阳专署。1951 年为沔阳县属荆州专区,1986 年撤县建市更名为仙桃市,1994 年被列为湖北省直管市。沔阳属古“云梦泽”。[2]据沙湖、越舟湖出土文物证明,新石器时期,就有先民们在这块土地上开拓生息。传说大禹治水,分天下为九州,沔阳在九州之一的荆州域内; 夏、商时为荆州域。
西魏大统十七年(公元550年),废州陵、惠怀二县,并云杜、沔阳二县置建兴县。北周置复州,州治建兴县,旋为沔阳郡。
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改沔阳郡为复州。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复州为沔州,改建兴县为沔阳县,改沔州为沔阳郡,郡县治所均设今沔城。
唐武德五年(622年),改沔阳郡为复州,州治迁竟陵县,沔阳市属复州。贞观七年(633年),州治迁回沔阳。天宝元年(742年),改复州为竟陵郡。乾元元年(758年),废竟陵郡,重置复州,州治沔阳。宝应二年(763年),州治又移治竟陵,沔阳为属县。
五代后梁开平四年(910年),分沔阳南境设白沙徵科院。属江陵府。后晋天福五年(940年),升复州为直隶防御州,领竟陵、沔阳二县。
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复州路为沔阳府,属河南行省荆湖北路宣慰司,辖景陵、玉沙二县,府治和玉沙县治沔阳城。
民国元年(1912年),改沔阳州为沔阳县,县治沔城,属湖北省江汉道,直属湖北省。
民国十六年(1927年)撤销道制,直属湖北省。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湖北省第六督察区。二十五年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6月,在彭场镇建立沔阳县人民民主政府。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沔阳县人民民主政府改为沔阳县人民政府。建国初期设沔阳专署。
1951年时沔阳隶属荆州地区,分沔阳南部置洪湖县(今洪湖市)。
1986年5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沔阳县,设立仙桃市。
1994年10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审议批准,仙桃市列为省直管市(副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