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鸣钟(1887—1949),字晓东,祖籍河南省沈丘县直河西岸的官会镇(今属项城市)蔡庄村。冯玉祥前期两大主要助手之一。李鸣钟与冯玉祥在第一混成协时就相识,虽未参加武学研究会,但也是热心反清分子,与冯、张、韩复榘一道参加滦州起义并因此被解职。1913年,冯玉祥任左路备补军团长,李鸣钟在他部下任连长,深受器重。冯玉祥升旅长后,为了培养干部,成立了一个模范连,任命李鸣钟为模范连连长,石友三冯治安吉鸿昌等都是模范连士兵。随着冯玉祥的步步高升,李鸣钟也水涨船高,从16混成旅一团三营长、三团长、一团长、旅长、第八混成旅长直至升为国民一军6师长,和张之江一样成为冯的左膀右臂。北京政变后,李鸣钟升为绥远都统兼国民军西路总指挥,授陆军上将衔。在任期间,修路种树,创办五族学院、包头二中、职业学校、女子师范、全区图书馆、古物陈列室、通俗讲演所、平民学校等;建平民医院、老幼救济院、妓女济良所。1926年任京师警察总监。1927年任国民政府军委委员。1928年任郑州市长,第二集团军总指挥。中原大战后,西北军解体,李鸣钟被南京军委任命为鄂豫皖边区绥靖督办。1931年吉鸿昌下野,李鸣钟又兼任22路军总指挥和30师师长,是年底辞职。后任军事参议院参议。抗日战争期间,李鸣钟虽然为当权者所忌,数次上书都未能复出带兵,但他通过旧时的同袍战友,从各个层面上积极参与抗战,为抗日救国和反法西斯战争作出了积极贡献。1948年任监察院监察委员。1949年6月29日在上海病逝。
李鸣钟故居位于沈丘县城内,此住宅是由刘乐亭(原籍河北涿县人),设计并领工建造的,是晚清式的建筑群屹立于长安街路北,于1976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9月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此故居是一进三的四合院,各院正堂七间、东西厢房各三间、左右各有角门四个,三节院落南北相连,各院各室,走廊互通,穿室越院,遮日挡雨,西有小花园,建有卷棚观花厅,厅后书房三间,东边厨房,役人住室九间,西房马厩,车房十一间,整个建筑严谨高雅。
李鸣钟旧居特点:建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属于砖木结构的二层楼房,折中主义风格。带地下室,建筑面积1221平方米。外檐墙水泥饰面,平顶。入口坡式台阶,上筑方形小门厅,首层右侧为外凸弧形客厅,其上筑金属护栏阳台。院墙设半封闭金属护栏,内装修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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