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叶县做过知县的都是哪里人?或许有你们那的哟

历史

明代在叶县做过知县的都是哪里人?或许有你们那的哟

清同治《叶县志》卷五《职官·明代职官表》排列知县47人,加上考证补充的5人,已知明代叶县知县共52人。下面对这52位知县的籍贯、出身、任期、前程作些统计分析。

一、籍贯。52人中除5人籍贯不明外,其余47人的籍贯分布是:直隶7人,南直隶6人,陕西7人,山东7人、湖广5人,山西5人,浙江5人、四川1人,福建1人,广东1人,贵州1人。其中没有一位是河南本省籍人。这证明明代自始至终严格实行本省人不在本省任州县主官的地域回避制度。籍贯直隶、陕西、山东、山西北方四省的共26人,占总数的55.3%,籍贯南直隶、湖广、浙江三个南方发达省份的共16人,占34%,籍贯四川、福建、广东、贵州四个边远省份的共4人,占8.5%,显然是以北方人为主。籍贯直隶、南直隶、陕西、山西、山东、湖广六个与河南毗邻省份的共37人,占总数的78.7%,这种情况明显是照顾知县的任所尽可能不离本籍太远,以免本籍与任所之间风土民情差异过大,而不便行政,也可减轻远距离往来奔波之苦。其中距叶县最近的,当属籍贯湖广随州的萧音,但也在500里以外。

二、出身。52人中除去出身不明的7人,其余45人的出身为:进士16人,占35.6%,举人21人,占46.7%,贡生、监生8人,占17.8%,其中举人安民是成化六年由训导升知叶县的,贡生朱新运是崇祯五年由本县训导升任知县的。从统计可以看出,进士、举人出身占叶县知县的绝对多数,是知县的主体,也是知县来源的正常途经。同时还有少量贡生、监生被直接选任为知县,或者经过任训导一类吏员而考核擢升为知县。这体现了有明一代“三途并用”人事制度的特点。“三途并用”就是指知县及其以上官员兼用进士、科贡和吏员三种出身。知县出身的多元化,有利于相互激励和优势互补,从而不断提高行政水平。

三、任期。有明一代,历十七朝,276年。按现在已知的叶县知县有52位计算,平均每位知县的任期是5.3年。清同治《叶县志·明代职官表》中所列知县多数任期不详。从记载较为明确的几例看,任期最短的只有两个年头,如万历年间陈缙,万历十四年任,继任者高文登,万历十五年任,可知陈缙的任期是两个年头,实际在叶时间仅有一年;任期最长的为八个年头,如万历年间的杨建烈,万历四十一年任,继任者马任远,万历四十八年任,可知杨建烈的任期是八个年头。另据嘉靖《叶县志》卷三王翰《叶令宋侯政绩记》载,成化元年(公元1465年)任叶县知县的宋玺,在叶九年,政绩优异,而获升迁。一般任期三年、六年者居多。这正与明代所实行的对官吏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以定升降的考核制度相吻合。

四、前程。已知有明一代52位叶县知县中,除了25位去向不明的,其余27人,前程情况统计为:获得升迁的11人,平调它县的5人,致仕归里的6人,病卒任所的2人,城破殉节的2人,因过褫职的1人。一般说来,获得升迁和平调它县的不会失载。失载去向的25位,多数应是致仕归里者。若这样判断不违史实,那么升迁的11人,占52人的21%,平调的5人,占10%,致仕归里者占50——60%。殉节的两人,一是正德初年任叶县知县的唐天恩,正德六年(公元1511年)死于从河北南下的民变武装赵燧之手;一是崇祯后期任叶县知县的张我翼,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死于李自成义军。这两位知县的殉节与叶县的地理位置有关,叶县地处南北要冲,自古为兵家所必争。被褫职的1人,是万历末年——天启初年任叶县知县的王者佐,因保安驿隶属问题与舞阳发生诉讼,“当事者不察,被劾褫职。”后经叶县百姓为其上诉,得以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