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直隶审判厅位于保定市北市区法院西街东侧,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开工建设,至宣统二年(1910年)投入使用。该厅建筑分为两座,一座是天井式二层楼房,包括南楼、北楼、东、西配楼,有内外回廊,东、西、北三面有砖砌围墙,至今保存完好。
1935年,河北省高等法院驻此,曾审理过新中国第一反腐大案“刘青山、张子善案”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财案”等轰动一时的大要案。1963年严寄洲版电影《野火春风斗古城》亦在此取景。河北省会迁至石家庄后,曾为保定市北市区政府机关所在地。另一座是有内外廊檐的两层小楼,1996年在旧城改造中遭破坏。这两座建筑体量较大,典雅壮观,是典型的清末楼房建筑。现存建筑占地约
4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70平方米。解放以后先后作为北市区政府、北市区法院、保定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办公场所,现归河北大学管理,主入口在法院东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