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因境内清水河而得名。清乾隆元年(1736年)设置清水河协理通判厅,光绪十年(1884年)改为抚民通判厅。民国3年(1914年)改厅为清水河县,隶属绥远特别区。1949年起,先后属萨县专区、集宁专区、平地泉行政区、乌兰察布盟管辖。
清水河县民居
1949年6月,清水河县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属绥远省萨拉齐县专署管辖。
1954年,归乌兰察布盟管辖。
1995年,底划归呼和浩特市。
1997年,辖3镇11个乡,县政府驻城关镇。[2]
2地理环境
位置
清水河县因境内有清水河而得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呼和浩特市最南端。地理坐标为北纬39°35’ ~40°35’ 东经 111°21’~112°07’。东南与山西省平鲁县、偏关县为邻,西隔黄河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相望,北连和林格尔县、托克托县。面积2859平方公里。[2]
地貌
清水河县
清水河县地处内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交接地带,地质构造属山西台背斜与内蒙古地轴相接之过渡带。岩石平缓,黄土覆盖较厚,地势由东南向西渐次低下,平均海拔高度1373.6米。[3]
气候
清水河县地处中温带,属半干旱典型的大陆性气候。由于地形复杂,境内地区气候变化差异明显。主要特点为冬长夏短,寒冷干燥,风多雨少,年平均气温7.5℃,一月平均气温一11.5℃,极端最低气温一29℃,七月平均气温22.5℃,极端最高气温37.1℃。年日均气温5℃以上的持续天数为198天,日均气温O℃以上的持续天数为232天,全年平均日照2900小时,无霜期平均为135天左右。年平均降雨量410mm,最高年份为1967年620.8mm,最低年份为1962年184mm。年蒸发量2577.2mm,为降水量的6.3倍,干旱年份可达14倍。[4]
水文
清水河县境内南北两地由于所出露的地层岩石不同,其发育程度也不同,在北部地区,不仅清水河、浑河、古力半几河等几条较大的河流有常
清水河县
年流水外,所有的山沟几乎沟沟有水,而南部地区虽沟壑纵横,但都是旱谷,最大的是杨家川、北堡川,也仅为季节性泄洪通道.此外黄河纵贯清水河县西部,黄河、浑河、清水河、古力半几河四条主要河流流经县内总长180.6公里,河网密度为0.06公里/平方公里,有水库11座,人工塘坝38座,水面面积1.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