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中的黔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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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中的黔江区

【建置前史】黔江早在60万年前“人猿揖别”后就有人类祖先活动的痕迹,其文明历史可以上溯到原始社会。在夏朝属梁州,商周(含春秋战国)为古濮国、巴国属地,秦属巴郡南部地区,首次实现境内各民族人民大融合。西汉沿袭,至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年),在梁州巴郡置涪陵县(治所今彭水自治县郁山镇,辖今酉秀黔彭诸县和贵州东北部),这是黔江地域置县的开始。元封五年,改梁州为益州,属益州刺史部。

【东汉置县】东汉献帝建安六年(201),涪陵县分为涪陵、永(万)宁、汉葭、丹兴(因为盛产硃砂、水银而命名)4县,属涪陵郡,迄今已有1812年的单独建置史。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沿用丹兴县名,县治一直在楠木坪(今城东街道南海城居委)。其间由于战乱,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拥兵自保,中央政权失控200余年,致使郡县形同虚设。北周保定四年(565),涪陵郡少数民族首领田思鹤以全郡之地归顺中央王朝,在彭水置奉州(北周建德三年改名黔州)、丹兴(今黔江)置庸州、恩施置亭州,庸州辖丹兴县,州、县治所均设在县坝老场,黔江历史上两级机构(州、县)首度并存。隋开皇五年(585)易丹兴县为石城县,仍属庸州,由于开皇末年在今酉阳、秀山区域设婺川县,使石城县地域相对狭窄,在隋大业三年(607),废庸州,并省石城县入彭水县,隶黔州。

【唐初名黔】唐朝武德元年(618),复置石城县,治所移至无慈城(今县坝老鹰关),属黔州。不久改黔州为黔中郡,管辖彭水(今彭水汉葭镇)、洪杜(今酉阳龚滩镇)、洋水(今彭水龙洋)、永(万)宁(今武隆江口镇)和石城5县,唐贞观四年(630),治所迁回楠木坪,唐天宝元年(742),因石城县南部的万就(足)、鹿角等地连接黔江(今乌江),所以更名黔江县。五代和宋朝前期属黔州,南宋绍定元年(1228)黔州升为绍庆府,黔江县隶属于绍庆府,到明清时期属重庆府。其间,明洪武五年(1372)被并入彭水县,十一年(1378)设立黔江守御千户所,十四年(1381)复置黔江县,再次出现两级机构(所、县)并存的情况。清雍正四年(1726)称黔江厅,十二年(1734)升为黔彭直隶厅,厅治设在黔江,辖黔江、彭水2县,后增辖酉阳县。清乾隆元年(1736)因“改土归流”而废厅复县,属于酉阳直隶州,此后一直沿用黔江县名。

中华民国成立后黔江属川东道,1927年起先后属于四川省省长公署和四川省政府,1935年后属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酉阳专署)。1945年10月设立川黔湘鄂边区绥靖公署,绥署驻黔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黔江县属四川省涪陵专(地)区(1950~1952年属酉阳专区),1983年11月14日批准撤销黔江县,设立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8年设立四川省黔江地区,1998年改置重庆市黔江开发区,黔江第三次出现两级机构(地、县)并存。2000年6月,撤销重庆市黔江开发区、黔江自治县,设立重庆市黔江区,行政正厅(局)级。